运职院教函〔2019〕1号
一、评选目的
为增强教学团队意识,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的积极性,促进教学和科研的深度融合,学院决定开展教学团队评选工作。通过评选教学团队,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,进一步发挥专业带头人与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,加强青年教师培养,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,为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、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内涵奠定坚实基础。
二、评选对象
教学团队是指以本专业(学科)的专家为带头人,以教授、副教授、讲师为主体,以专业、课程、教研室、实验室、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,以课程(群)或专业为建设平台,在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的,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、良好的合作精神、老中青搭配、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的教学业务组合。院级教学团队应当学院是教学改革、教学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重要力量,是科研成果与人才培养工作融合的典范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团队结构基本合理,具有较好的年龄、职称、学历、学缘结构;
2.为保证团队建设标准和质量,避免申报中出现“拼、湊”的现象,原则上1名教师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教学团队;以课程为单位申报的教学团队,必须保证团队教师有该门课程的授课经历;
3.由系部组织,按照评审标准(附件1)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,初评达到75分及以上(基础部、体育部70分及以上)的团队可向学院交评审材料。
4.本次拟评选的院级教学团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个,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选取。
5.评审标准中涉及到论文、教材、课题、项目等支撑材料,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。
6.申报材料必须真实,应既能充分反映教学团队的总体情况,又脉络清晰、简洁精炼。
四、申报程序
1.以教学团队为单位填写《运城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学团队申报表》(附件2),附相关教学研究与科研成果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支撑材料,并报系部评议。
2.申报材料经系部审核、评议后,将申报表(一式两份)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于2019年3月3日(开学第一周)前报送至教务处。
3.由教务处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,并报院务会通过后批准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对于评选出的教学团队,除颁发证书外,将报请学院给予一定奖励,以促进团队建设。
2.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教务处
2019年1月16日
附件1:运城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学团队评审标准.doc
附件2:运城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学团队申报表.doc